国宝人寿

搜索

服务承诺

2019-04-01 15:00 发表

      为不断深化“客户至上,简便安心”的服务策略,为客户提供贴心、准确、高效、便捷的客户服务,我公司郑重承诺:

一、销售服务承诺
       秉承“保险管家 守护一生”的理念,根据客户家庭形态及生命周期,为客户提供满足需求的保险产品。销售过程中,注重文明礼貌用语,向客户展示保险条款、明确提示犹豫期、除外责任、退保费用扣除、保险期间或缴费年期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,无虚假或误导性的承诺或说明,不使用违反监管机构规定的各类销售禁语等。

二、回访服务承诺
       在犹豫期内,对个人长期人身保险新契约客户进行100%回访,主动告知客户保单重要事项,提示客户享有的权利,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。

三、承保服务承诺
       自收到资料齐全的投保申请(不含体检、生存调查)及首期保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承保;经核保不能承保的投保申请,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并说明原因。

四、保全服务承诺
       自收到资料齐全、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全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;保全不涉及保险费缴纳的,自同意保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;保全涉及保险费缴纳的,自客户缴纳足额保险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若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,会及时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反馈进展情况。

五、理赔服务承诺
       自收到资料齐全、责任明确无需调查且索赔金额在3000元(含)以下的个人保险理赔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结案。
       自收到资料齐全、责任明确无需调查且索赔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个人保险理赔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案。
       需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个人保险理赔申请,若10个工作日内未能确定理赔结果的,会及时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反馈进展情况。

六、续期服务承诺
       续期保费应交日前15天,向投保人留存的手机上发送续期保费交费提醒短信;续期保费首次转账不成功时,发送续期保费转账失败短信;保单宽限期结束日前15天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时,再次发送续期保费交费提醒短信,及时提醒交纳续期保险费。

七、投诉服务承诺
       及时响应客户投诉,并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做出明确答复。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答复的,会及时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反馈进展情况。

八、热线服务承诺
       我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保单咨询、理赔报案、投保预约、投诉及建议等综合服务。
      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:957-95200。
       人工服务时间:工作日9:00至17:30。
       非人工服务时间:语音留言,首个工作日回复。




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承诺.docx

×